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推出
以案普法“一分钟”小课堂
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落实
当好“吹哨人”
向各级监管监察部门和全国矿山企业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等政策法规
进一步提升全系统监察执法穿透力
强化国家监察“督政”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帮助企业解决难点堵点问题
激发企业自主管理、自我提升能力
01.案情简介
2024年4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庆局进行安全监察执法时发现,重庆某毒重石矿在+925m—+1145m提升上山掘进工作面进行爆破作业时,违规停止局部通风机;爆破后工作面回风一氧化碳超限长达2个小时左右,矿井在一氧化碳浓度未降至安全浓度以下时,带班矿领导已带领3名工人违章进入该工作面作业。
处理结果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对重庆某毒重石矿罚款2万元。
02.以案普法“一分钟”小课堂
让“执法者”变身“普法者”
本期普法者
重庆局执法处
三级主任科员郑彦
视频来源:重庆局提供
本期“以案普法‘一分钟’小课堂”,您掌握了多少?赶紧来自测吧~
问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的罚款
(答案下期揭晓)
上期答案
问题: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款:煤矿企业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答案:立即停止受影响区域生产、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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