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七个方面积极进展
1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始终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实施清单式推进、台账化管理,开展“回头看”,对标对表、“点对点”检视落实效果。对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矿山瞒报事故、尾矿库风险、安全监管、“八条硬措施”等重要批示,深入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扎实推进瞒报事故“大起底”问题销号清零,制定打击和防范矿山瞒报事故的若干措施,“大起底”涉及问题全部核查完毕。
修订《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
全面加强尾矿库安全风险管控,对山西北方铜业十八河尾矿库高标准实施闭库治理,深化重点流域区域尾矿库安全治理,对全国各类尾矿库开展专项检查。
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教训,召开非煤矿山监管现场会,加大挂牌督办、提级调查、跟踪督导力度。
山西、黑龙江、新疆、福建、河南、湖北等省级党委政府高规格出台贯彻落实两办《意见》实施意见。
2
强力推进三年行动和“八条硬措施”硬落实
制定三年行动总体工作方案,以强烈的问题导向真抓实干,持续加压、走深走实。
出台“八条硬措施”,纳入三年行动一体推进,召开动员部署会、调度会。
开展“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活动,细化矿山企业、地方监管、国家监察责任任务,组织暗访组对各产煤省份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推进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建立全量汇总数据库。抽调骨干对山西、黑龙江开展督导。
持续推动重点地区和企业治本攻坚。
大力实施“三个一批”,对煤矿开展保供指标安全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煤矿核减或取消保供指标,推动新疆露天矿优质产能释放。
3
强力推进隐蔽致灾因素动态普查和重大灾害治理
开展《煤矿地质工作细则》专题培训,出台《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开展全国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山东、新疆等省份启动区域性普查。
实施煤矿灾害等级鉴定信息公示制度,公示煤与瓦斯突出鉴定结果,推动煤矿瓦斯灾害等级升级。
对发生瓦斯事故、高值超限报警的煤矿开展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对湖南能源集团开展瓦斯治理“解剖式”专项帮扶,山西、湖南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逐头逐面开展立体式大起底。
建立重大灾害防控技术支撑工作机制,分灾种由国家能源、山东能源、矿冶集团等企业牵头成立技术团队,甘肃组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等研究中心。
落实国务院重点项目,突出重大灾害防治攻关,组织开展煤炭深部安全开采工程试验,召开方案技术论证会,积极探索和储备深部开采灾害治理技术经验。
4
强力推进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
动态公示灾害严重矿井名单,持续推进重大灾害风险监测预警信息联网建设,接入煤矿水害防治、煤矿重大设备感知数据,以及露天煤矿边坡监测、非煤露天矿山和尾矿库在线监测数据。
国家局、各省级监管监察部门24小时应急值守,常态化开展监测预警及核查处置,全年瓦斯高值报警接报率、处置率100%。
云南、陕西等省级局源头打击监控系统造假突出问题,约谈设备厂家,划出清退红线。
积极化解采掘接续紧张风险。
全力化解汛期安全风险。开展水害防治专项监察,严格落实“叫应回应响应”机制。
印发通知加强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自救器专项培训、避灾路线专项演练、尾矿库联合演练等,科学安全有序指导救援。贵州推动建立“矿医联动”救治机制,及时救治危重伤矿工。
5
强力推进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效能提升
加大法规标准供给力度。广泛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培训,修订煤矿安全规程、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组建矿山安全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相关标准。
大力提升督政效能。辽宁局将督政实况在主流媒体曝光,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督促整改;内蒙古出台政府领导挂牌包保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执法手册,出台监察执法责任倒查办法,组织工作组对开滦集团钱家营煤矿开展“穿透式”监察,刀刃向内倒查责任。
重拳出击“打非治违”,开展隐蔽工作面、自救器、监控造假、资质证书涉假、企业主要负责人等专项检查。
6
强力推进科技赋能和安全基础建设
启动第二批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布先进适用技术及装备推广目录、落后工艺及设备淘汰目录。
赴7个省份开展“矿山安全科技进矿区”活动,搭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推广灾害治理先进技术和经验,提供安全生产技术路径。
会同7部门出台矿山智能化建设指导意见,召开非煤矿山智能化现场会,公布31类矿山领域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和66个场景实例。
联合中央党校高规格举办全国矿山主体责任视频培训班。
修订出台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新标准,召开现场会、宣贯解读会。
印发加强煤仓安全管理的通知、煤矿工业视频安装及联网接入规范,推广班组建设和岗位规范操作标准做法,推进“无视频不作业”,大力提升现场管理水平。
7
强力推进监管监察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矿山安全监察系统各级党组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举办读书班,开展警示教育。
开展全面提高监察系统党的建设质量行动,全系统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
开展监管监察人员大培训大练兵。
举办提升矿山安全监管能力专题研究班,对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逐步提升。
加强监管力量建设,内蒙古、辽宁成立矿山安全监管局,山西、贵州、湖北明确非煤矿山行业管理部门,新疆全面整合矿山安全监管机构及人员。
开展监察干部异地交流、“上挂下派”,坚持“引进来、走出去”多渠道培养干部,山西局从省属国有企业引进矿长充实基层监察队伍,贵州局向地方市县政府输送专业领导干部,湖北局选聘国有矿山安全总监挂职交流,干部年龄结构、专业结构持续优化。
动真碰硬整治形式主义,整合改造政务移动应用程序,超常规推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全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清醒认识矿山安全生产严峻复杂形势
1
面临的突出问题
重大灾害治理有差距
安全技术管理虚化弱化
违法违规生产依然突出
监管监察服务意识和能力不强
汲取事故教训不深刻
2
面临的严峻复杂挑战
一些企业不敢投入、不愿投入,赶工期、赶进度、突击生产,超能力、超强度、以量保价,甚至铤而走险盗采资源。
一些以矿产为支柱产业的地区玩安全和发展的“跷跷板”游戏,不愿触碰深层次矛盾,落实三年行动、“八条硬措施”动力不足。
3
重点把握好五个关系
坚持党建引领,把握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
坚持稳中求进,把握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
坚持减量提质,把握好执法和服务的关系
坚持固本强基,把握好治标和治本的关系
坚持务实重效,把握好部署和落实的关系
一以贯之推动2025年重点工作落实见效
2025年
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两办《意见》,进一步全面深化矿山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一体推进三年行动和“八条硬措施”硬落实,强化源头防控、过程管控、应急管理,狠抓依法治安、科技强安、人才兴安,压责任、提能力,持续推进矿山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治理,有效防范矿山重特大事故。
1
坚持统筹兼顾,一体推进三年行动和“八条硬措施”硬落实
◆要深化三年行动治本攻坚。
◆要开展“八条硬措施”全覆盖复盘检验。
◆要进一步全面深化矿山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统筹谋划“十五五”矿山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科学确定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并推动纳入国家及地方规划“大盘子”。
2
坚持源头防控,狠抓重大灾害超前治理
◆要持续深化隐蔽致灾因素动态普查。
◆要强力推进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各省级监管监察部门要督促矿山企业针对不同灾害,落实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综合措施。
【瓦斯方面】紧盯临突非突、按突出矿井管理、瓦斯频繁高值超限“三类”矿井。
【水害方面】紧盯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资源整合、露天转井工“三类”矿山。
【火灾方面】紧盯浅采复采、开采容易自燃煤层、高硫矿等“三类”矿山。
【冲击地压、岩爆和顶板管理方面】紧盯采深超600米的煤矿、采深超800米的非煤矿山、坚硬和松软顶板矿山等“四类”矿山。
【煤尘方面】紧盯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
【露天边坡方面】紧盯“小露天”、高陡边坡露天矿。
【尾矿库方面】紧盯“头顶库”、无主库、加高扩容库、沿江沿河库等“四类”尾矿库。
3
坚持过程管控,狠抓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要完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机制。
◆要完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一库四机制”。“一库”是重大隐患数据库,“四机制”是自查自改、跟踪督办、责任倒查、举报奖励机制。
◆要大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编制矿山安全文化建设标准指南,积极推进矿山安全文化优秀案例发布活动,尽快出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新标准。
4
坚持应急管理,狠抓监测预警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
◆要强化预警分级处置。
◆要严格事故调查处理。
◆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
5
坚持依法治安,着力提升监管监察执法质效
◆要健全法规标准。
◆要强化分级分类监管监察。
◆要坚持处理处罚与教育提升并重。
◆要持续强化全过程执法监督。
6
坚持科技强安,大力提升新质生产力发展水平
◆要健全完善科技创新机制。
◆要稳步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
◆要强化科技支撑保障。
7
坚持人才兴安,大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要切实加强安全培训。
◆要切实加强专业人员配备。
◆要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管理,重点抓好外包队伍管理和安全班组建设。
8
坚持查企验政、督政促企,一体压实矿山安全生产责任
◆要加强对涉矿国有企业上级公司的监督检查。
◆要持续完善督政工作机制。
◆要抓住“关键人”“关键事”督政。
9
坚持转变作风,全面提升监管监察能力水平
◆要强化政治机关建设。
◆要统筹监管监察队伍培训。
◆要加强监察干部选育管用。
◆要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
来源:中国煤炭报1月9日三版 原标题《聚焦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责任编辑:陶冉
编辑: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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