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源头防范采掘接续紧张带来安全风险
为深入推进重大灾害区域治理、超前治理,从源头防范化解因采掘接续紧张带来的重大安全风险,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贵州省能源局日前决定对2023年度煤矿采掘接续和重大灾害治理计划进行检查。
据悉,此次检查为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底,重点检查煤矿企业采掘接续计划编制情况,包括矿井基本概况、采区布置及采掘工作面现状、2022年采掘接续计划执行情况,影响采掘接续的地质因素及主要灾害情况、矿井“三量”情况、2023年度采掘接续计划等,并对正在进行采掘作业的工作面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及效果评价情况、2023年度重大灾害治理工作和采掘接续工作面重大灾害治理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两局要求,各煤矿上级集团公司要指导督促所属煤矿完成2023年度采掘接续计划编制工作,明确采掘工作面受灾害影响的种类和强度,确定区域治理、超前治理方案,治理时间节点和采掘接续时间要细化到旬并在煤矿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煤矿企业要在2022年底前完成煤矿2023年度采掘接续计划审查工作,将审批的所属煤矿采掘计划报告、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报监管监察部门。
同时,两局要求监管部门要对直接监管煤矿的2023年度采掘接续和重大灾害治理计划进行全覆盖检查。驻地执法处与市级监管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对辖区采掘接续紧张、安全投入不足、管理能力不高等重点煤矿进行抽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监察执法八处四项举措促进规范执法
为进一步加强监察执法工作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文书制作质量和水平,持续提升监察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效能,监察执法八处采取四项举措提升监察质量,促进规范执法。
一是认真梳理执法文书问题。对文书审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讨论,找出了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审核把关不严等“病根”,监察员们互相交流系统使用和文书制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提高规范化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精心整理文书制作“风险点”。对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模板进行重新学习,对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处理决定书、行政处罚告知书等15种执法文书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全面梳理,梳理出易错风险点,形成问题“清单”。
三是严格把好文书制作“四道关”。监察员对执法系统上传关和文书制作关负责,执法组长对系统使用和文书检查关负责,预审组对执法文书审核关负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四是健全完善文书审查上传机制。为防止监察员在文书制作、上传过程中出现疏漏,建立了执法系统文书同步拉取审查机制,指定专人对执法系统制作好的文书进行审查、修改和完善,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或避免出现系统上传后无法修改的问题。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多措并举力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2022年是矿山安全监察系统履行非煤矿山安全国家监察职责的第一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简称辽宁局)认真落实“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锚定“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积极减少一般事故”的工作目标,强化协调联动,发挥省、市、县不同层级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合力,有力维护辽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建立预警平台
从年初开始,辽宁局加强协调对辽宁省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摸底调研,建设完成了非煤矿山“一地一档”“一企一档”电子档案。组织各涉非煤矿山市、县两级,建立全省安全风险和事故警示信息沟通联系预警平台,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等信息,及时转发国家局、辽宁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在重点环节和关键时段,细化工作安排、提出具体要求,指导推动各地解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强化联合执法
针对辽宁省汛期安全检查、监管执法效能和异地执法等重大专项工作发现的共性问题、难点问题和突出问题,辽宁局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引入省级专家库专家参与检查抽查,探索深化执法协作新模式,形成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合力。党的二十大期间,该局与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组成4个督查组,下沉鞍山、抚顺、本溪等地,发现地方政府监管工作52项问题和企业存在的20条重大隐患、330条一般隐患……推动检查出的问题在第一时间落实整改,确保了重要时段辽宁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同时,该局选派精兵强将参加辽宁省委省政府组织的对各地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考核覆盖全省所有非煤矿山地级市。组建考核人员工作专班,统筹全省不同地区安全监察工作中发现的工作痛点、难点及问题特点,以考核工作为契机,有针对性推动各地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督导问题整改
辽宁局制定对地方政府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办法,细化监督检查表,严肃国家监察,规范监督检查行为,以“督政”推动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围绕安全准入、监管执法、尾矿库风险管控、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等重点内容,突出重点矿山的安全监管,制订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内容,加强对各地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台账,列明反馈问题整改计划内容、时限,对监督检查已发现的全部395条问题清单化跟踪整改进度。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黑龙江局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第一组深入双鸭山市岭东区煤矿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应急管理部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工作部署,12月1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黑龙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洪光带领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第一组和监察执法二处部分监察员,对双鸭山市岭东区建设矿井长山煤矿开展监督检查“回头看”,并对煤矿隐患整改、风险研判和年末安全管理等工作提出意见要求。
督查组指出,本次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煤矿企业存在在安全管理不严细,现场管理不到位现象,下一步要按照“五落实”要求,迅速整改发现的隐患问题,认真落实提出的工作建议。同时,要参照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改,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督查组要求,煤矿企业要统一安全管理思想,明确建设思路,提高煤矿建设管理能力,高标准推进建设工程,杜绝低水平重复改造施工,跟上高标准煤矿建设步伐,加大安全投入,提高综采、综掘工艺应用比例,积极投用智能化设备,努力提升矿井基础保障能力。
督查组要求,要强化技术管理,尽快完善技术图纸、规程措施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等重要资料。主要负责人要提升对煤矿安全管理的统筹能力,全面掌握矿井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协调各专业管理人员形成管理合力,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要定期开展安全风险研判,召开安全专项会议,查摆安全生产中的不足和漏洞,保证安全、生产、技术形成统一合力,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保证年末关键时期煤矿安全不发生问题,延续好来之不易的安全成果。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对海西州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12月12日至1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牛银海局长带队一行5人,对海西州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检查组在州政府听取了州委副书记、州长乔亚群关于州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汇报。会后,牛银海分别与乔亚群和州委常委、副州长李家成进行座谈,就进一步发挥国家监察职能作用,推动地方政府监管责任落实,强化政府与部门协调联动,进行深入交流。检查组详细查阅了州政府常务会议、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记录及相关部门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文件、制度、方案等资料。检查组针对检查发现的九个方面19项问题,向州政府下达《加强和改善安全监管建议书》。
12月14日,检查组召开通报会,通报问题,围绕州政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矿山安全监管,提出要求建议。牛银海充分肯定了海西州政府在推动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所做的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指出州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在思想认识、统筹发展和安全、抓工作落实、精准防范重大风险、工作成效等方面的差距,并就下一步落实责任、改进工作、强化监管提出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依法行政,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大政策供给,推动矿山产业安全高质量发展。四是狠抓“关键人”,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推动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五是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矿山安全监管,坚决做好岁末年初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李家成参加通报会并代表州政府作表态发言。州应急、自然资源、公安、发改、能源、工信等近20个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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