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
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智能化建设指南
(2025年版)》的通知
矿安综〔2025〕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厅(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科学规范指导金属非金属矿山智能化建设工作,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编制了《金属非金属矿山智能化建设指南》,现印发并就用好该指南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考虑矿山基本条件和技术装备能力,科学制定矿山智能化建设整体规划和目标任务,“一矿一策”探索实用管用的建设模式,避免“一刀切”。
二、坚持分类分级。根据开采矿种、生产规模、服务年限、开采条件、灾害特点、采矿方法等对矿山进行科学分类,建立智能化等级评价体系,实现分类建设、分级推进。
三、坚持突出重点。把灾害严重、高海拔矿山和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矿井作为重点,列出智能化建设时间表、路线图,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
四、坚持创新驱动。引导矿山立足实际,按照“需求导向+适度超前”原则引进智能化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改造升级原有技术装备,探索智能化管理新模式。
五、坚持压实责任。督促矿山建立智能化建设责任体系,科学制定并严格落实智能化建设方案,健全评价分析、激励约束、运维保障等机制,推动智能化系统和装备常态化运行。
六、坚持政策引领。在资金、项目、技术、税收、人才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积极培育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发展。
附件:金属非金属矿山智能化建设指南(2025年版)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2025年12月11日
来源: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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