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布2025年第三批典型执法案例(非煤矿山)

2025-09-28 18:00:57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案例1:2025年8月7日,贵州省赫章县应急管理局对某萤石矿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矿山企业存在外包施工单位未按设计要求对巷道顶板采取支护措施的重大事故隐患。该行为反映出矿山企业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松散、现场施工质量检查流于形式。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赫章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结合《贵州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责令该矿山企业限期改正,并予以经济处罚。

案例2:2025年7月17日,云南省保山市应急管理局会同施甸县应急管理局对施甸县某露天白云岩矿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矿山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擅自开工建设。该行为反映出矿山企业法治意识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空落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施甸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29条第A裁量阶次的规定,责令该矿山企业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予以经济处罚。

案例3:2025年7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应急管理局对某企业尾矿库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尾矿库技术改造项目未经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该行为反映出企业依法生产意识不强、重生产轻安全。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克什克腾旗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和《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二部分裁量细则综合类第八条的规定,责令该企业尾矿库停止运行,并予以经济处罚。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2025年版《煤矿安全规程》开启订购啦!

16523105451638954_9.jpg

售后服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蔺老师

联系电话:010-64464427

图片


[责任编辑:赵远航]
关于我们
中安传媒・国家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平台官方网站。是安全生产领域的重要宣传平台,是各地、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舆论监督平台,是建设安全文化的教育培训平台。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安传媒”的所有作品,均为龙宇天下(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联系方式
电话:010-64464483
传真:010-64464483

安全猫话安全

安全猫话安全

安全猫APP下载

安全猫APP下载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35号应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12层   邮编:100029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4464483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9496号

Copyright © zacm.com.cn.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03190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