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上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介绍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刘韬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二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通报今年以来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介绍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黄体伟先生、煤矿安全监察司副司长朱林先生、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司副司长杨凌云先生、事故调查和统计司副司长刘卫东先生,我是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二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刘韬。
首先,我介绍一下今年以来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以及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应急管理部党委工作安排,全力推进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两办意见”)和《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细化落实,以“八条硬措施”为抓手,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载体,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推动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在强力推进“八条硬措施”硬落实方面,我们把“八条硬措施”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在全国开展“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及时召开“八条硬措施”推进落实视频调度会,逐个单位听取进展情况,细化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定期督办、跟踪问效。组织各省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谈体会、谈认识、谈落实。派出15个督导调研组,到矿山一线检验执行效果,动态掌握落实情况,及时解答疑问;督促各地把“八条硬措施”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对矿山企业进行“点对点”指导,督促矿山企业对照自查自改。
在扎实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面。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晰内部工作规范、建立月度会商机制,将“两办意见”“条例”“八条硬措施”等重点工作纳入《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细化2024年任务目标32类、111项,全面发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对各省级行动方案,按照158项要点、208条标准逐个审查,切实找准“本”、明确“坚”,确定怎么“治”、如何“攻”,共发现各类问题445条。依托监管监察数据平台信息化数据填报模块,建立“三年行动”数据指标体系,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制定“三年行动”督导检查重点内容,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深入一线查企督政,掌握真实情况,全国查出矿山重大事故隐患1.7万条。
在着力推进向事前预防转型方面。强化隐蔽致灾因素动态普查,制定煤矿地质工作细则及其释义,组织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专项监察2339矿次,查处隐患39552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410条。深化重大灾害治理,实施“煤矿灾害等级鉴定”信息公示制度,梳理公布1128处灾害严重矿井名单。研究编制《煤炭深部安全开采工作方案》,强化采深超过600米的煤矿灾害防治,选取5家单位进行工程试验。组织开展水害防治专项监察1024矿次,查处隐患16507条。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加快联网攻坚,健全预警处置机制,编制《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提升风险研判和处置针对性。加强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印发《关于加强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工作的通知》,派员指导各地成功救出被困矿工49人。强化事故调查,对典型事故进行挂牌督办、提级调查,全程跟踪督导事故调查工作。
在着力提升监管监察执法“质效”方面。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紧盯“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检查执法力度,改进执法方式方法,提升执法检查“穿透力”,采用“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夜查、杀“回马枪”“二次下井”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严惩重处隐蔽工作面、遮蔽探头和过滤监控数据、伪造监控系统等各种造假行为。加强执法规范和监督,坚持刀刃向内,做到前有执法、后有监督、执纪跟进,制定矿山安全监察执法责任倒查工作办法,开展“四位一体”执法监督,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在着力提升国家监察“督政”权威方面。坚持多约谈、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曝光,抓住关键人、关键事,列出问题清单,直指要害并向地方党委政府通报移办,不断加大督政力度。截至八月底,发整改函、建议函等2250份,约谈1941人次。加强对山西和黑龙江督导,组织对山东、河北、贵州、云南、新疆、西藏等开展“回头看”。针对隐蔽工作面问题,抽调25名执法骨干组成5个执法小分队对陕西、河南等7个重点地区进行督导,带动全国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检查和企业自查,共查处725个隐蔽工作面,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及部门闭环整改。
在着力提升矿山安全保障能力方面。修订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及工作规则、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公布第十批、十一批共158处一级达标煤矿。组建矿山安全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21项矿山安全行业标准(KA)。加强矿山企业“关键人”培训,联合中央党校等部门举办“全国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视频培训班”,不断提升矿山企业责任意识、红线意识、法治意识,修订《矿山安全培训规定》,细化明确专职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五职”矿长等人员安全培训、岗前培训等规定要求。联合六部门印发《深入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促进矿山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联合工信部发布矿山领域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名单。发布2024年度矿山安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淘汰目录,推广先进技术装备44项、淘汰落后技术装备10项。组织开展第二批13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征集发布241项科研攻关项目。举办矿山安全科技进山西、黑龙江、湖南、内蒙古、新疆活动,现场+线上收看人数累计超过180万人次。
通过各方面努力,今年以来,矿山事故起数和遇难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5.6%和31.9%,较大事故起数和遇难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5%和28.7%,重大及以上事故起数和遇难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6.7%和80%,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
各位记者朋友,以上是向大家通报的有关情况。下面进入现场提问环节,请大家围绕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新华社记者
问
2024年1月16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1号文件印发了《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提出了“八条硬措施”,请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在推动落实“八条硬措施”硬落实上采取了哪些措施?
朱林
煤矿安全监察司副司长
谢谢您的提问。“八条硬措施”直击当前矿山安全生产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是深化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有力抓手,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督促推动“八条硬措施”硬落实。一是强化宣贯培训。联合中央党校等部门举办了“全国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视频培训班”,由局领导现场授课,进行宣贯解读,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人员1.3万余人参加培训,70余万人通过网络进行了自学。同时,带动各地分级开展全覆盖专题宣讲培训,并纳入矿山安全“逢查必考”重要内容。二是组织专项活动。组织开展“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细化了7个方面50项任务清单,推动各地通过宣贯引导、监督检查、打非治违、超前治灾、隐患清零、能力提升、警示教育等工作,狠抓落实。三是开展专项督导。从7月上旬开始,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抽调130余名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和行业专家,组成15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对全国24个产煤地区“八条硬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全覆盖专项监督检查,共抽查煤矿99处,发现问题隐患3600余条,曝光典型案例26个,对发现的问题逐省区进行了通报,并印发了督促整改建议函。四是推进隐患排查。严厉查处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强力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和动态清零。截至8月底,全国共查出煤矿重大事故隐患4502条,其中企业自查上报2403条、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通过日常执法查出1421条,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开展山西、黑龙江重点督导查出678条。
法制日报记者
问
我们注意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近期开展了矿山安全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征集工作,请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在进一步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健全标准体系、优化标准供给结构方面开展了哪些重点工作?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黄体伟
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
非常感谢您对矿山安全标准工作的关注。标准是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技术支撑,也是我们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在推进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的作用。
自2023年8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矿山安全行业标准代号KA以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按照需求导向、急用先行、整合资源、系统推进的原则,聚焦矿山重大灾害防治、矿山安全科技、装备、信息化、智能化、安全管理和技术服务等方面,下达了《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大纲》《煤矿水害防治》《露天煤矿边坡安全管理技术规范》等65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印发了《井下探放水技术规范》《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等21项行业亟需的矿山安全标准。正如您刚才所关注到的,我们目前正在征集、研究2024年矿山安全标准制修订计划,这项工作完成以后,将面向社会正式公开发布。
同时,为建立健全标准化技术支撑体系,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于今年4月组建了矿山安全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设12个分技术委员会,由283名委员组成,具体负责矿山安全标准组织起草、技术审查、征求意见、宣传培训、外文版翻译等标准化工作,截至目前,已经基本构建了覆盖矿山安全领域全生命周期的标准工作技术支撑体系。
在这里我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KA标准属于矿山安全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法定必须执行的行业标准,矿山安全领域的矿山企业以及相关的设计、施工、设备制造、检测检验、安全评价、灾害等级鉴定、技术服务等矿山安全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将KA标准作为监管监察执法的重要依据。
中国煤炭报记者
问
据了解,从去年底开始,国务院安委办对山西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为期半年的督导,请问督导工作效果如何?
杨凌云
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司副司长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报经国务院主要领导同意,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山西省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导,具体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实施。我局组织224名监察员和专家组成督导组,自2023年11月底至2024年5月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督导。期间,中央领导同志作出批示要求,推动督导工作有序有力开展。督导组坚持“督政促企、查企验政”,立足根本、攻坚克难,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力配合,督导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一是坚定安全生产政治自觉。督导组在山西省各级党委政府全面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讲活动,推动各级各部门领导同志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积极主动作为,全省矿山安全“红线意识”更加清晰坚定。二是强化矿山安全顶层设计。推动以山西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山西省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提出24项共90条治本攻坚举措,特别是明确了自然资源部门为非煤矿山行业管理部门。三是织密“三管三必须”责任体系。推动全省出台了388项矿山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印发省委常委和省长、副省长“安全生产职责清单”。重组了一支煤矿安全监管专员队伍。四是筑牢煤炭稳产保供基础。指导山西省政府出台《2024年山西省煤炭稳产稳供工作方案》,主动压减煤炭产量,开展煤矿“三超”和隐蔽工作面专项整治,煤矿超能力生产问题总体得到有效纠治。五是稳控了矿山安全形势。此次督导共监察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925次,检查矿山737处,查处重大事故隐患932条,在主流媒体曝光典型违法违规案例34起,有力稳控了山西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截至目前,山西省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起数、遇难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9.3%和48.4%。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督促山西省进一步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切实做好督导整改“后半篇”文章,全力推动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防范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发生。
央广中国之声记者
问
刚才主持人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请问发生的矿山事故呈现什么特点?
刘卫东
事故调查和统计司副司长
谢谢您的提问,截至目前,矿山事故总量、较大事故、重大及以上事故实现“三个下降”,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部分地区事故占比大。山西、贵州两省煤矿事故占全国煤矿事故总量的62.4%;辽宁、云南、新疆、内蒙古、贵州五省(区)非煤矿山事故占全国非煤矿山事故总量的48.8%。二是瓦斯事故相对多发。今年以来,煤矿已经发生瓦斯事故8起,都是较大以上事故,遇难人数占煤矿事故遇难总人数的23.9%,瓦斯事故防控形势严峻。三是国有煤矿事故占比大。今年以来,国有煤矿发生的较大及以上事故占比达66.7%,反映出一些国有煤矿安全管理滑坡、安全问题突出。四是盗采事件屡有发生。今年以来,辽宁、河北、河南、广西、山东、贵州等地发生盗采亡人事件8起、遇难23人,反映出一些地区对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巡查检查不够、防范打击不力。感谢您对矿山安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中国日报记者
问
据我们了解,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近期组织的“矿山安全科技进新疆”活动,规模很大、规格很高,在矿山企业当中也引起了很好的反响。能否详细介绍一下这次活动的具体情况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的总体考虑?
黄体伟
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
您刚才对“矿山安全科技进新疆”活动特点的总结非常到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科技创新重要论述精神,今年以来,围绕“科技保安、科技兴安、科技强安”,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开展了矿山安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落后工艺设备淘汰、矿山深部开采重大灾害治理工程试验、重点实验室建设等一系列科技赋能、强基固本工作。同时,我们在这些工作中注意到矿山安全科技工作也存在“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由于宣传力度不够、交流平台匮乏、传播渠道不畅等一系列原因,特别是基层的、现场的、一线的矿山企业对很多先进适用的科技、装备、技术不清楚、不了解。
为此,针对国内矿产资源重点地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开展了矿山安全科技进山西、进黑龙江、进内蒙古、进湖南、进新疆等一系列进矿区、下基层活动。根据各方面反馈的信息,这些活动的效果都很好,特别是您刚才提到的“矿山安全科技进新疆”活动。一是规格高。我们专门邀请了矿山领域8位院士做专题报告、61位行业内知名专家开展专题辅导讲座和深入现场服务。二是规模大。活动采取现场+线上方式同步进行,共举办10场报告会、43个专题辅导讲座、64个先进技术装备展台,活动主会场参会460余人,116个分会场参会6500余人,累计在线参与人数超过80万人次。三是效果好。通过专家授课和深入矿山现场“把脉问诊”等形式,为当地的矿山企业所面临的一些痛点、堵点,比如新疆煤田火灾治理问题,提供了一系列成体系的解决方案。同时,也以这次活动为载体,我们实现了科研院所、行业专家、矿山企业的精准对接,构建了产学研用一体化交流合作平台。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下一步还将持续组织开展科技进矿区系列活动,也就是明天,9月26日,我们将在贵州开展“矿山安全科技进贵州”活动,下个月还要“进陕西”,切实解决矿山科技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也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对我们的活动多报道、多宣传。谢谢。
中国安全生产杂志记者
问
今年以来,为防范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国家矿山安监局重点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成效如何?
杨凌云
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司副司长
谢谢您的提问。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以推动“八条硬措施”硬落实为抓手,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载体,统筹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一是组织开展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专项检查。推动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约谈3933人次、曝光64人、纳入联合惩戒7人,以严格检查倒逼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二是深入推进萤石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现了正常生产建设萤石矿山全覆盖自查自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264条。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检查1305矿次,查处重大事故隐患454条,严格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了萤石矿山事故多发势头。三是全力抓好非煤矿山安全度汛。组织23个省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分两批对全国26个地区实施汛期异地检查,共查处事故隐患1490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44条。组织开展全国尾矿库排水井、排水隧洞等隐蔽工程质量检测和风险隐患自查自改,推动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尾矿库进行全覆盖检查。从5月1日起开始启动尾矿库汛期预警机制,累计发布预警信息141期,共警示受影响尾矿库9273座次,全力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四是强化非煤矿山国家监察督政。坚持主动靠前站位,加大监察力度,当好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矿山安全“吹哨人”。截至8月底,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共监察市县级政府及有关部门5172次,提出加强和改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建议书1301份,约谈地方政府领导及监管人员839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牢牢把握四季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规律,持续推动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矿山企业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发生。
央视新闻记者
问
今年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取得了哪些阶段性成效?
朱林
煤矿安全监察司副司长
谢谢您的提问。开展三年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有效应对安全生产严峻复杂形势做出的重要部署,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总体工作安排,聚焦三年行动重点任务,统筹“八条硬措施”硬落实各项工作,一体推进贯彻落实,着力整治矿山安全生产领域根本性、老大难问题,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攻坚任务进一步明确。推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立足本地区矿山安全生产实际,有针对性地编制完善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据统计,全国共编制各级方案15216个,其中省级方案41个、市级方案392个、县级方案1915个、矿山企业方案12868个。二是隐患排查进一步深化。基本实现矿山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验收“一件事”全链条闭环,确保整改销号。截至8月底,全国共查出矿山重大事故隐患1.7万余条。三是监测预警进一步强化。加快矿山重大灾害风险监测预警信息联网建设。截至目前,已实现2592处井工煤矿的水害监测数据、217处现状高度150米以上露天煤矿的边坡监测数据,以及3593座尾矿库的在线监测数据接入国家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四是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矿山“三个一批”提升工程稳步推进。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广西、贵州、云南、新疆等8个重点省区共淘汰退出非煤矿山353座,闭库销号尾矿库273座,关闭独立选厂93座,整合重组非煤矿山140座。通过扎实推进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打非治违、隐蔽工作面清理等活动,全国矿山事故起数和遇难人数均呈下降趋势,遏制了重特大事故反弹的势头。
刘韬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二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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