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对陕西陕煤蒲白矿业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西北监能罚决字〔2022〕22号。因该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被罚26万元。
据西北监能罚决字〔2022〕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陕西陕煤蒲白矿业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实施了以下违反能源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在投资建设的陕煤蒲白矿业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实施中,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以上行为有下列证据为证:
1.陕西陕煤蒲白矿业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关于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申请同意开展后续质监工作的请示》;
2.陕西陕煤蒲白矿业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关于电力建设工程质检监督程序项目建设情况、手续办理等情况的说明》《建设项目开工报告》;
3.陕西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关于陕西部分电力工程建设违反质量监督管理程序的情况说明》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从轻处罚之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元)。
据企查查显示,陕西陕煤蒲白矿业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23日,法定代表人为刘文军,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注册地位于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东文化村西固煤业办公楼一楼。
来源: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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