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山西两家煤矿被通报处罚

2022-05-23 17:42:51    来源:中安传媒    

安全红黑榜之红榜

一:潞安化工集团首列煤炭外运车辆,发车!

“潞安化工集团首列煤炭外运车辆,发车!”2022年5月20日10时21分,随着集团党委专职副书记、副董事长崔树江一声令下,载着3789吨煤炭的首列D82次列车从古城站徐徐开出,驶向长治北交接场。古城煤炭外运划时代篇章正式开启。

五月浅夏,芬芳四溢,伴随着生机勃发的滚滚春潮。5月20日,古城煤矿铁路专用线举行了开通首发仪式。集团党委专职副书记、副董事长崔树江宣布古城煤矿首列煤炭外运车辆发车。集团总会计师徐海东主持。集团副总经理吕维赟、总工程师韩玉明,郑州铁路局长北车站党委书记王建朝、焦作车辆段长治北运用车间主任袁俊文,屯留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轶楠出席仪式。公司总经理杨旭东、党委书记张树红带领3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出席仪式的领导共同进行了鎏金启动仪式,为潞安化工的美好未来洒下金色的希望。

受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志清和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马军祥同志委托,吕维赟代表集团向古城煤矿铁路专用线并网通车表示热烈祝贺;向为项目建成通车付出心血的所有参建单位和建设者们致以亲切的问候;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和帮助潞安改革发展的郑州铁路局及长北车站、屯留区委区政府表示衷心感谢。他说,古城煤矿铁路专用线的正式并网,打通了矿井煤炭铁路外运的“最后一公里”,对进一步优化“公铁联运”格局、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将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古城煤矿、铁运公司要加强统筹协调,深入践行“价值成就你我”的核心价值观,坚持以精益思想指导下的“算账”文化为统领,抓好项目运营管理,提升运营水平,实现经济效益、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助力集团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集团领导一行深入古城车站信号楼行车室、1#快装站等地,查看了铁路行车管理和快速装车系统等情况。

为确保古城铁路的顺利开通运行,铁运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发挥专业优势,主动作为,一方面加强内部协调,深入现场与古城煤矿双方积极沟通,抓重点,解难题,共同推动项目高质量建设;一方面强化外部联系,积极与国铁就专用线验收、外运业务开通等事宜进行对接沟通,确保了专用线外运高标准起步、高质量运行。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基层生产段干部职工戮力同心,攻坚克难,按照专业职责分工,圆满完成了制度编制、人员培训、线路验收和设备调试等任务,为古城铁路专用线开通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古城铁路专用线的正式投运,为推动铁运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劲引擎。机遇与挑战并存,铁运公司作为集团煤炭外运主力,将立足大局,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对标学习国铁等多个行业优势单位先进经验,持续在大列运输、精准配空、设备维养等方面下功夫,严抓铁路运输各环节、各工种的有机衔接,不断提升运输效率,实现集约高效运输,为全面建设高质量发展的一流能化企业集团贡献铁运力量。

安全红黑榜之黑榜

一:违法占地81.07亩,陕西一煤矿被罚款90余万元

近日,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对榆林市榆阳区白鹭煤矿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在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建设充填站,占地81.07亩被处罚款90余万元。

记者查询发现,2021年7月,榆阳区白鹭煤矿在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榆阳区麻黄梁镇十八墩村建设充填站(未建成,2021年9月1日后未施工),形成非法占地事实。

经调查核实,总占地面积54044平方米(折合81.07亩),其中:建设用地27310平方米(折合40.97亩),符合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上建筑面积8468平方米;林地14014平方米(折合21.02亩)、未利用地12720平方米(折合19.08亩),不符合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纳入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调整优化方案),林地上建筑面积91平方米、未利用地上无建筑面积。

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参照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全面规范自然资源行政裁量权标准的通知》(榆政资规发〔2020〕157号)之规定,处罚内容为:

责令榆阳区白鹭煤矿将非法占用54044平方米(折合81.07亩)土地退还给榆阳区麻黄梁镇十八墩村村民委员会;

责令榆阳区白鹭煤矿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拆除非法占用14014平方米(折合21.02亩)林地上91平方米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对榆阳区白鹭煤矿非法占用符合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27310平方米(折合40.97亩)建设用地处以每平方米15元罚款,计罚款人民币肆拾万零玖仟陆佰伍拾元整(¥40.965万元);

对非法占用不符合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纳入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调整优化方案)的14014平方米(折合21.02亩)林地处以每平方米22元罚款,计罚款人民币叁拾万零捌仟叁佰零捌元整(¥30.8308万元);对非法占用不符合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纳入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调整优化方案)的12720平方米(折合19.08亩)未利用地处以每平方米15元罚款,计罚款人民币壹拾玖万零捌佰元整(¥19.08万元);共计罚款人民币玖拾万零捌仟柒佰伍拾捌元整(¥90.8758万元)。

记者查询发现,2021年12月24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曾对榆林市榆阳区白鹭煤矿做出处罚,厂区东北侧的沙湾内积存煤泥,未采取有效防渗漏措施,最终依靠《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七项,处罚款20万元。

据企查查显示,榆林市榆阳区白鹭煤矿法人为李小飞,注册资本为2904万元,成立于1997年6月17日,股东为陕西基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榆林市长盛集团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韦世祥、许子岗、陈新,经营范围为煤炭开采、销售。

二:关于网传某煤矿矸石长期露天堆放的情况通报

近日,关于“圣天宝地清城煤矿矸石长期露天堆放 盂县生态环境局如何监管”的网络舆情在网上频繁炒作,盂县生态环境分局高度重视,于2022年5月15日进行现场核查处置,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经查,山西圣天宝地清城煤矿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矸石处置台账记录完善。网文中所反映的“煤矸石长期露天堆放”的相关问题为:1.矸石场进场道路部分未硬化,存在扬尘污染隐患;2.现堆存部分矸石高度超过3米,黄土覆盖厚度不足0.8米,但堆存有序,边排边治,并未长期露天堆放。

针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观原因是该公司管理不到位,客观原因是5月11日以来连续雨天,进出矸石场内道路及厂区不能开展施工作业,我局于5月16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阳环盂责改字〔2022〕4号),要求其立即全面进行整改。截止目前,该公司对矸石填埋场道路增加了洒水抑尘频次,由早上8点至晚上6点,每2小时进行一次洒水降尘作业,并制定道路硬化整改计划;对矸石堆存现场再次按要求进行了分层碾压、黄土覆盖。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煤矿企业矸石场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严格对标各煤矿企业矸石处置环评要求,实施动态管控,严格对标对表实施现场核查,加大执法力度,增强监察频次,加密环境安全防火墙,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欢迎新闻媒体朋友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

阳泉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

2022年5月22日

[责任编辑:赵远航]
关于我们
中安传媒・国家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平台官方网站。是安全生产领域的重要宣传平台,是各地、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舆论监督平台,是建设安全文化的教育培训平台。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安传媒”的所有作品,均为龙宇天下(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联系方式
电话:010-64464483
传真:010-64464483

安全猫话安全

安全猫话安全

安全猫APP下载

安全猫APP下载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35号应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12层   邮编:100029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4464483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9496号

Copyright © zacm.com.cn.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031901号-1